贪污挪用公款村官获刑16年
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1村官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郫县郫筒镇一村总支书记马全明一审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据了解,1993年至2006年3月,马全明任村支书、村党总支书记。1992年至1993年期间,马非法侵吞公款49.5万余元。另外,马还利用职务之便,共挪用公款78.9万余元。王鑫程兴驰庞山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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