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租房管理办法9月施行三类人群可租住
2019-10-18 来源:黑龙江租房网
新华江苏频道南京8月2 日电 从江苏省政府2 日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了公租房保障对象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办法》明确,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新就业人员,是指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就业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就业城市有稳定职业,但不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据了解,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的初次承租期一般为 年至5年,将贯彻“只租不售”的指导思想,从严管理产权产籍。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王如三介绍,之所以没有借鉴重庆公租房“满5年可购买自住”模式,是因为两地房屋建设、房价等情况均不同。王如三说,“只租不售”模式,可以减轻承租人的住房,并维持市场上的国有、共有产权公租房数量,以平衡供需和平抑租金。
《办法》规定,江苏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主导价,租金标准将控制在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左右,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发布。
据介绍,江苏目前拥有存量公租房1000万平方米,并已将50万套公租房列入“十二五”规划以满足民众需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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