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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如何分配举证责任拳

2020-05-05 来源:黑龙江租房网

医疗事故纠纷如何分配举证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进程有没有过错承担举证的。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正好相反,即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当举证。这就是通常被称为的“举证倒置”。

当今医疗事故频发,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关键在于医患双方之间举证如何分配,这是一个困扰大家的难题,那末实践中医疗伤害纠纷举证该如何来分配呢?现在,律师365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侵权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遭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错误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错误:(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谢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捏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

《侵权法》的颁布,完全改变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八)项关于医疗伤害纠纷案件举证倒置原则,规定医疗伤害纠纷案件一般情况下适用过错原则,三种法定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一、患者的举证

1、医患关系。

患者应当举证在医疗机构接受过治疗或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对其实行过诊疗行动,予以证明双方之间医患关系的成立。挂号单、门诊手册、病历、缴费凭证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2、损害后果。

患者应当举证证明其遭到的伤害后果,包括人身伤害、财产伤害、精神伤害。损害后果表现为诉讼请求时通常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伤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医疗费等有效票据、误工证明、鉴定意见等均可以作为证据。

3、医疗机构存在错误。

错误原则的举证分配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此,患者应当承担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举证。一般情况下,患者在立案前可以拜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错误鉴定,也可以向法院申请错误鉴定,鉴于申请人是患者,因此产生的鉴定费用,也应当由患者先行垫付。如医疗机构存在《侵权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的3种情形,法院会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此时,患者只需承当医疗机构存在《侵权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3种情形便可完成举证。

4、医疗机构的诊疗行动与患者伤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由于患者缺少医学专业知识,常常很难举证医疗机构的诊疗行动与本身的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在实践中,患者一般也会通过司法鉴定来完成举证。

5、医疗机构未实行说明义务。

《侵权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换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当赔偿。”医疗机构对病情及医疗措施的说明义务,对应的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实践中,关于医疗机构的说明义务体现为病历中记载的《风险告知书》、《知情同意书》等,患者只要提出病历中没有患者及其家属签字的《风险告知书》、《知情同意书》等即可完成举证。

二、医疗机构的举证

1、针对患者的举证提供反正。

对患者提出的医患关系成立、具有伤害后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错误、因果关系、医疗机构未履行说明义务等事项,作为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患方的主张或诉讼请求。如果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诊疗行动确实没有错误,那就无需承当赔偿,否则就应当承当举证不能法律后果。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疗、护理行为是不是符合诊疗规范,包括对患者的病情检验、诊断、医治方法的选择、医治行动的履行、用药合理性、术后护理等诊疗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承当举证。

2、过错推定下的举证。

由于《侵权法》第五十八条采用的错误原则是“有条件下的过错推定”,当出现推定医疗机构有错误的法定三种情形:第一,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第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第三,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此时,医疗机构应当承当举证其不存在上述三种情形的证据,进行抗辩。

3、提供完整病历。

病历是医疗损害纠纷诉讼中的核心证据,且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病历是作为医疗伤害司法鉴定的基础数据。如果医疗机构谢绝提供病历、或提供的病历不完整导致无法进行相干司法鉴定,那末医疗机构在诉讼中将会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由于妥善保管病历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因此,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向法院提交完全病历的举证。

4、医疗机构不承担的法定事由

《侵权法》第六十条规定,虽然患者有损害,但医疗机构不需要承担赔偿的三种情形:第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错误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赔偿;第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第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因此,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遭到伤害时,医疗机构可以举证因出现上述3种法定事项才导致患者伤害的证据,进行抗辩。

浏览完上文后,大家应当知道了医疗事故纠纷举证的分配包括患者的举证和医疗机构的举证,而且这两种举证要相结合才能更好的解决好医疗事故纠纷。希望的讲解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任何法律帮助,可以通过律师365的法律咨询平台提出,我们定将竭诚为你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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