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宅基地纠纷很常见
2020-02-01 来源:黑龙江租房网
宅基地纠纷很常见,我们该如何处理?
宅基地纠纷很常见,我们该如何处理?我们都知道,宅基地纠纷在农村是很常见的一件事,特别触及到利益问题的,关于宅基地的面积与所有权,导致村民之间频繁争吵,更为严重的还要大打出手,为了宅基地争得头破血流。那么,遇到这样的宅基地纠纷,我们应当如何处理呢?
事实上,农民对宅基地拥有的只是使用权,而不是大家惯性思维上的宅基地所有权,同时房屋也会随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而一同转移,也就是说宅基地所有权不属于你,而是属于村集体的,你只有使用权,使用到一定情况的时候,宅基地又会收回去,比如:在户主一家迁户口或者户主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不在属于你了,而是收回到村集体,再分配给其他的村民。
因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在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下列原则妥善处理:
原则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处理宅基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情势非法转让。
原则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农村居民建住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原则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
农村房屋产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原则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在处理土地、山林纠纷时,一般应以“四固定”确定的权属为准,任何以其他理由而否认“4固定”时的确权均不予以支持;如果“4固定”时未确权的,发生纠纷应参照合作化或者是土改时确定的产权处理。
原则5:增进经济发展,保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土地的使用和经营管理情况直接影响到生产和经济发展。及时、正确地处理好宅基地纠纷,能够增进经济的发展。发生宅基地纠纷时,首先应做好思想工作,并采取及时、慎重的措施,避免矛盾激化,依法合理地妥善予以解决,保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总之,面对宅基地纠纷还是要依托法律途径来解决,毕竟涉及到利益问题,如果没有依据,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引发更大的矛盾。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一点,正是由于宅基地纠纷很常见,所以,大家在进行宅基地交易时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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