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农民工可申请
2019-12-15 来源:黑龙江租房网
自从重庆市大规模开建公租房以来,公租房的租赁标准一直牵动着大家的心。日前,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作出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 000元。
在今天召开的“重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发布会上,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孙力表示,公租房可继承。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售并举,5年以后,符合一定收入条件的人员可以购买,但购买后只能居住,而且可继承,但不能上市交易,不能通过上市获得更多的利益空间。
他表示,凡是有稳定收入的进城务工人员都可以租,“从这个意义上讲,是已经把农民工纳入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范围。”
《办法》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 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办法》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作出了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 000元。重庆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不过,重庆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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