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曙光重构农村经济微观基础
2020-12-10 来源:黑龙江租房网
王曙光:重构农村经济微观基础
中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农村经济微观基础的重构问题。 在农业高度产业化、市场化和全球化的今天,原子化的、分散的小农生产模式已经难以获得市场竞争力,其生产的边际收益(百科)正在大幅下降,其经营风险正在急剧上升,在全球农业产品竞争的严酷背景下,小农(往往因大规模增产而导致的)破产正在成为中国经常见到的现象。 因此,通过系统的制度激励和政策引导,将分散生产的“小农”逐步改造为组织化的“大农”,是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迫切而严峻的任务。 这将是中国农业发展和农村转型所必须经历的历史进程,在这个进程中,我国农业经济的微观基础将得到彻底改造。如果没有微观基础的彻底改造,如果不培育新型的组织化的农业产业主体,那么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现代乡村治理和公共品供给体系等,都很难与农村对接,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将成为一纸空谈。 近期,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重要涉农文件,都涉及到农业经济微观基础改造的核心命题。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百科)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既注重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又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元服务主体,通过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1月31日发布的“一号文件”则提出,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要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 应该说,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已经到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上,我国农业经营体制将面临改革开放后确立联产承包制之后的第二次飞跃与转变。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构建不是一朝一夕的过程,而将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进程,同时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构建有赖于农村市场的发育和完善,这里面包括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物流市场、信息市场、技术市场、土地市场等,如此才能实现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才能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建立并促进它们之间的交易效率。 就一个现代化农场、合作经济组织或规模化种植养殖大户来说,如何快速实现高素质劳动力的雇佣,如何进行有效的融资以获得资金支持,如何将原材料和最终产品进行有效的运输和供给,如何快速获取有价值的市场信息,如何进行有效的技术推广和技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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