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租房攻略

宠物狗被撞死法庭上索赔10万狗狗

2020-05-01 来源:黑龙江租房网

“我们阿玲眼睛很大嘞,现在没了,想起阿玲我就想哭。”说着说着,陈女士的眼眶红了。

陈女士说的阿玲是条宠物狗,去年10月份,阿玲被撞死了,陈女士要求肇事方给予精神赔偿,但肇事方只肯赔一条狗。

双方谈不拢,法庭上见。

10万里4万是精神损失费

“阿玲没了吃饭也没胃口”

昨天下午,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原告方陈女士,50岁,打扮入时:皮衣,马尾辫高高扎起。

陈女士的老公是自办公司的,平常工作很忙,两人没有小孩,小狗是陈女士的老公买给她的。

“那天早上(2009年10月 0日)上午9点钟,就在我家后面那条马路,我停好车,阿玲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我下来给它开车门,就是这个时候,阿玲跳下来,后面车子撞上来了。”

小狗死了以后,陈女士大哭了几天,把它葬在了她老公开的一家休闲山庄的边上,每一个月 0日,还带着纸钱和阿玲生前爱吃的东西祭奠它。

伤心之余,陈女士向法院提出了将近10万元的民事赔偿:买犬费5000元、饲料费 万元、人工费2万元、精神损失费4万元。

“每天的伙食费最少 0块,我们阿玲吃得很讲究的,外面的这类垃圾食品它历来不吃。”

“4万块精神损失怎样来的?”审判长问。

“我把它当孩子一样的,不养狗的人没办法理解。以前吃饭的时候,阿玲都坐在我腿上的,现在它没了,吃饭也没胃口……”

被告:歹意诉讼不予赔偿

狗的利益不能高于人的利益

撞死阿玲的是一辆桑塔纳,肇事车主昨天没有到庭,委派了律师。除肇事车主外,车子的保险公司被列为第二被告。

2被告意见一致:完全是原告的,不予赔偿。

肇事车主的代理律师说,这完全是一起歹意诉讼,绝不能把狗的利益高于人的利益之上。

“我们的车子正常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狗突然窜出来,狗上了机动车道被撞死,完全是狗主人忽视管理,怎么能由我们来赔偿。”

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称,狗不具有道路安全法的主体资格,而且交警在当时作出的事故认定显示,并没有认定的描写,更加证明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因此保险公司没有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的义务。

最后,审判长宣布,由于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差距太大,将在庭后调解。

版权申明:本站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来自络,如有侵权,请联系 2 7删除

乌鲁木齐有妇科医院吗
蚌埠著名的癫痫病医院
宁夏出名的癫痫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