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土局对越秀虚假地王发促动工通牒
2019-11-19 来源:黑龙江租房网
信息时报讯 ( 田桂丹 实习生 杨秋銮) 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2007年卖出的越秀区泰康路烂尾地收到催促动工通牒。越秀区泰康路烂尾地是2007年捆绑出售的烂尾地,也是备受关注的“虚假地王”之一。按照合同约定,应在去年 月6日前动工,但至今该地仍未动工建设。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发“最后通牒”并不代表地块已犯规,仅是正常的催促动工。泰康路地块未动工原因与其烂尾地拆迁比较困难有关。但如果该地块超出约定开工时间一年以上,要按成交总价的20%收取闲置费。
催促动工函称:位于越秀区泰康路以南、回龙路以东、北京南路1 9号以西、海味街以北地段、面积为18994平方米的土地,在2007年卖出作粤海泰康路商住楼项目用地。按规定,该地块应按合同约定于2009年 月6日前动工开发,但至今地块未动工建设,开发商要加快地块动工建设进度。
据了解,越秀区泰康路烂尾地是2007年捆绑出售的烂尾地,也是备受关注的“虚假地王”之一。泰康路烂尾地当时与文昌南路烂尾地一起捆绑出让,成交总价为4亿元,折合楼面地价约为49 0元/平方米。该地出售时未拆迁结案,在拿地后,由于拆迁户数、金额等问题,开发商迟迟未完成拆迁进行动工。
去年8月份,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在回应地王“晒太阳”时曾表示,泰康路烂尾地等高价地未动工,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的特殊性,尚未构成违约和闲置。经核查,地块已足额清偿了历史遗留拆迁补偿债务和工程债务,但由于尚有少量历史未拆房屋未完成动迁,且处于拆迁许可有效期内,尚未构成违约和闲置土地。一般情况下,会根据烂尾地块尚未拆除的建筑面积、所涉及的被拆迁人户数等地块现状,再多给予12~18个月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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