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壹基金风波折射慈善基金发展之困受捐多发钱
2020-09-21 来源:黑龙江租房网
一基金风波折射慈善基金发展之困:受捐多 发钱拖
受捐多,发钱拖?――“一基金风波”折射我国慈善基金发展之困
在四川雅安芦山地震一周年前后,包括深圳一基金公益基金会在内的几家公益机构相继披露赈灾筹款和善款使用数据,一基金因筹款金额巨大而实际已使用金额较低引起社会关注及不小质疑。
调查发现,一基金在慈善公益方面“受捐多,发钱拖”的情况是实情,这进一步显示我国慈善公益尤其是公益基金会生态链条尚不完善,相关法规与现实脱节。
一基金为何“捐多花少”?
20日,一基金向社会公布了其芦山赈灾一周年报告和地震捐款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显示,该组织2013年共收到芦山地震定向捐款3.85亿元,截至今年3月31日,已发生捐赠支出约4907万元,捐款余额约3.36亿元。同一天,国内基金会行业信息发布平台“基金会中心”也简要发布了相关信息。
据此,微博实名账号“四月”在22日援引基金会中心数据,质疑尚未拨付的那3亿多元善款被“贪污”。此微博被众多民阅读转发,并由多家站转载。
在接下来的两天里,一基金秘书长杨鹏和创始人、现任理事之一李连杰先后通过微博表态,否认“贪污”的指责。一基金和李连杰分别委托代理律师向四月主办单位发出律师函,要求对方澄清事实、赔礼道歉,否则将提起诉讼。一基金还进一步公布了由招商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招行出具的关于其资金托管的情况说明。
27日晚,四月微博发出公开信,表示将应诉,坚称其质疑一基金只为行使监督权,并继续要求一基金回应部分民关于其账目明细、财务报表、存款利息等方面的质疑。
“贪污”指责缺乏依据,批评者的矛头很快开始转向:一年时间过去,只用了12.7%的地震善款,一基金的问题变成“筹款很多、花钱很慢”。
对此,曾多次参与国内救灾工作的卓明地震援助信息小组负责人郝南表示,赈灾是一个包含应急响应、紧急援助、过渡安置、灾后重建多个环节的复杂过程,而民间组织要做的是政府不做的或者做不过来的。花钱最快的是建设基础设施,但这主要是政府的职责。
要做到避免与政府资源重复投放、形成良性互动,民间组织必然需要在项目选择和设计上多下功夫,钱花得精细,才能更加可持续。郝南说,评价善款使用是否得当,不仅要看钱花的效率,更重要的是看钱花的效果。
民间组织发展迅速,公益生态链条不成熟
从基金会中心公布的数据来看,在芦山地震中筹款最多的前五家基金会,目前善款拨付均未过半。其余四家包括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已拨付善款的比例均占总额的三成到接近四成左右,均高于一基金。但从拨付的绝对金额来看,一基金仅低于扶贫基金会和妇基会,高于其他组织。
需要指出的是,这四家均是有着官办背景的老牌公募基金会,都有着超过20年的历史,人力资源较为充足、经验丰富、渠道完善。相比之下,一基金的企业家理事团队虽然是“星光熠熠”,但其本身作为公募基金会注册成立至今仅3年,纯民间背景,规模也不大,但其芦山赈灾项目需要妥善配置的善款金额,超过妇基会、青基会和上海慈基会三家的总和。
早在芦山地震后一个月,一基金秘书长杨鹏曾经接受专访。当时,他坦承,伴随着巨额捐款而来的,是巨大的压力――一基金彼时只是一个全职员工只有38人的小组织,要把几亿元的捐款花好不易。
“我们对公众承诺一点,就是我们比较诚信。要是真犯了错误,我们就承认,我们改正。但是我们不在原则上犯错误,一基金不会出现贪腐。”杨鹏当时对说,在与大型官办基金会相比经验和资源本就稍显欠缺的情况下,一基金花起钱来必须要格外谨慎。
另一方面,国内慈善机构虽然长势迅猛,但仍未形成完善的生态链条。在公益慈善事业较为发达的社会,会形成慈善款物从捐赠者到资助型机构(基金会),再到一线执行机构(草根组织),最后到受益人群的完整链条,不同类型的公益机构发挥各自优势,构成比较清晰的专业化分工,达到较高的效率,也形成一个错落有致、可持续发展的公益生态。
2013年启动建设内容有中铁大道、环线、景区道路交通、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超五星级度假酒店、峡谷观光风景区、饭店、旅游风情小镇、景观工程、河道治理等。但在我国,慈善组织专业分工不明,大量草根组织还很弱小,甚至部分连注册都仍有困难,包括一基金在内的大部分基金会要介入一线项目执行,并未走上“资助型”的专业化方向。
中山大学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执行院长朱健刚说,从国际上的经验来看,基金会自我运作的效率普遍较慢,与专业的执行机构合作才是其应有的发展方向,“我们基金会的定位可以更明确一点,国内现在是操作型组织太多,专门的资助型机构太少。”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基金理事长、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曾表示,一基金重视发展执行机构伙伴,未来或将引入银行业成熟的“客户经理”制度,配合执行机构把善款用好、用出效益。
70%红线:悬在基金会头上另一把“剑”
杨鹏在回应四月微博质疑时还透露,一基金计划2014年总支出预算1.9486亿元。部分民认为,这意味着一基金可能违反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
这份2004年颁布实施的法规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也就是说,一基金今年支出的救灾资金,原则上需达到2.698亿元。
但我国民政部在2012年曾下发《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于指定用于救助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受赠财产,用于应急的应当在应急期结束前使用完毕;用于灾后重建的应当在重建期结束前使用完毕。”通知明显指向了自然灾害重建周期较长、资金拨付难以与“70%红线”匹配的现实情况。
“事实上,这条70%的红线一直困扰着很多公益机构,在业界也有不少争议。”朱健刚说,“我们说深化改革要让市场起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这个原则放在公益慈善领域也是一样的,善款支出要符合实际的需求,这样也有利于基金会的可持续发展。”
朱健刚介绍,发达国家基本没有对基金会的年度支出额度作出这种明确规定,一些国际知名的基金会甚至是用基金的投资收益来支撑项目运行。
截至28日,我国基金会总数已经达到了3769家,其中大部分都还处在萌芽发展的初期阶段。根据今年3月下发的《国务院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基金会管理条例的修订已列入其中。新华广州4月30日电(赖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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