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基建处长受贿21万被判缓刑拳
2020-05-03 来源:黑龙江租房网
大学基建处长受贿21万被判缓刑
趁着学校开发建设新校区,手握大权的学校基建处长在工程承揽、价款调和进程中大肆收受好处。日前,株洲湖南工业大学原基建处处长姜某因受贿21万余元,被湘潭市岳塘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4年。
2003年7月至2009年3月,姜某任株洲工学院(2006年因学校合并更名为湖南工业大学)基建规划处处长,2004年11月29日任湖南工业大学(筹)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总工程师,2009年3月起任湖南工业大学后勤管理处处长(正处级)。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9年,姜某利用担当株洲工学院基建计划处处长、湖南工业大学新校区(筹)建设指挥部总工程师的职务便利,对相关当事人在湖南工业大学新校区所做工程、合同价款调和以及设备考察监造等方面予以关照,前后受贿12次,总计人民币20万元,日元20万元。
案发后,姜某退回了全部赃款。在接受省纪委调查期间,姜某照实交代了组织未掌握的受贿问题。
根据姜某的犯法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态度,法院判决被告人姜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4年;赃款2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姜某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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